正如C.H. Robinson 近期宣布收购 RXO所引发的广泛关注,六家美国卡车运输公司于 9 月 23 日向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全球第三方物流服务商 C.H. Robinson 及 Total Quality Logistics 通过向存在强迫劳动、伪造行车日志和安全违规行为的承运商分配货运订单,实现不正当扩张。
原告包括 Stevens Trucking、Western Flyer Express、Freymiller、IWX Motor Freight、Christenson Transportation 和 E.O.S.。他们要求赔偿损失利润、三倍惩罚性赔偿及律师费。
民事 RICO 诉讼的核心要件
民事 RICO 诉讼允许企业就严重联邦犯罪所导致的损害提起索赔。《反勒索及腐败组织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旨在打击持续性犯罪企业。原告须证明四项要素:被告参与或经营一个“企业”;被告在十年内实施至少两项相关“敲诈勒索活动”(即“犯罪模式”);该企业影响州际商业;且原告因该违法行为“直接导致”其商业或财产受损。电汇欺诈与强迫劳动均属可适用的前置犯罪。胜诉方有权获得损失金额三倍的赔偿及律师费。本案中,承运商指控经纪商及特定承运商网络使用虚假电子竞价和强迫劳动手段压低合法运价。
原告主张的合同损失与营收下滑
索赔焦点集中于失标损失与利润率压缩。Stevens Trucking 指出,阿玛科尔(Armacell)与福特(Ford)对其 2026 年多数投标的评分比基准线高出 20% 以上。IWX Motor Freight 声称错失 Driscoll’s 的干线运输(linehaul)收入约 $2,100 万,此后业务规模缩减。Western Flyer Express 报告称,其已几乎完全失去德克萨斯州一家 Pilgrim’s Pride 工厂的直运货量,并在 Graphic Packaging 全部竞标线路中全部落选。Christenson Transportation 营收由财年 2023 年的 $7,100 万下降至财年 2025 年的 $5,000 万,降幅约 30%。Freymiller 列明其在 63 家客户处共损失销售 $5,100 万。E.O.S.则指出其来自得克萨斯州泰克萨卡纳(Texarkana)造纸厂的 Graphic Packaging 货运量持续萎缩。部分承运商表示,为维持司机队伍,甚至以亏损分包方式继续承运。
这些承运商要求依据 RICO 法案对其上述损失予以三倍赔偿。
Anza 诉 Ideal Steel 案的关键先例
美国最高法院 2006 年对 Anza v. Ideal Steel Supply Corp.一案的判决构成本案关键判例。Ideal Steel 曾起诉竞争对手,指控其通过现金交易逃避纽约州销售税,从而低价竞争并抢夺客户。最高法院裁定 Ideal Steel 不得依 RICO 法获赔,理由是直接受害者为州政府而非同业竞争者;其销售损失属于间接后果,其他因素亦可能影响买家选择。肯尼迪大法官指出,RICO 要求违法行为与所主张损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联,原告不能仅以被告意图抢占市场份额为由提出主张。
本案存在明显类比:原告承运商称,经纪商使用不合规承运商所生成的低价投标,致使其丧失 Graphic Packaging、Pilgrim’s Pride、Kroger、Driscoll’s 及 Ford 等托运人的运输线路。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最直接伤害对象是司机、受误导的托运人及公众;承运商所称的合同损失处于链条下游,与 Ideal Steel 所主张的销售损失性质高度相似。援引 Anza 判例的法院通常因此驳回同业竞争者的 RICO 索赔请求。
原告承运商的路边检查记录表现
本案核心在于美国境内涉嫌不可靠、不安全的公路承运能力问题。在公众对“准时、无损、安全交付货物”这一业务日益严苛审视的背景下,美国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聚焦于此议题。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监管强度提升,也引发对原告承运商自身安全与维保记录的质疑。不幸的是,过去 24 个月公开 FMCSA 数据显示其记录参差不齐。
驾驶员停运率(out-of-service rates)整体优异,显著低于全国平均值约 6.7%:Stevens 约为 1.2%,Western Flyer 为 1.1%,Freymiller 为 0.6%,IWX 为 1.1%,Christenson 为 1.5%,E.O.S.为 1.3%。车辆维保停运率(全国平均约 22%)则差异较大:IWX 接近 8%,Freymiller 接近 18%,均优于平均水平;Stevens、Western Flyer 与 Christenson 则处于中高 20% 区间;E.O.S.更高,达约 33%。这些数据虽无法证实原告诉求,但表明原告方在车辆维保方面并非毫无瑕疵,尽管其驾驶员合规表现稳固。
案件后续走向预判
预计被告将基于 Anza 判例迅速提出驳回动议。若法院认定损害过于间接,RICO 相关诉由可能被驳回;但虚假广告等其他诉由或得以保留。对经纪商文件及托运人投标资料的证据开示程序将缓慢且成本高昂。若经纪商希望限制其承运商网络接受审查,达成和解存在可能,但因果关系举证门槛极高。需要强调的是,本案或为针对其他大型 3PL 的类似诉讼提供路径图。案件能否存续,关键不在于争议承运商是否真正不安全,而在于竞争对手卡车公司的失标损失是否属于 RICO 法案本意所涵盖的“直接损害”类型。
来源:FreightWaves
本文编译自海外媒体报道,由 SCI.AI 编辑团队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