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www.supplychaindive.com报道,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于2026年5月7日裁定,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今年初签署实施的10%全球关税属非法行政行为。
法院认定关税“未经授权”
法院在一份于5月7日发布的slip opinion(临时判决意见)中明确指出,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发布关税公告的行为“不符合该法规设定的法定条件”,相关征税公告“无效”,所涉关税“未经授权于法律”(unauthorized by law)。该判决由位于纽约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案号为26-47,判决书全文可查阅法院官网链接:https://www.cit.uscourts.gov/sites/cit/files/26-47.pdf。
救济范围限于三家企业
尽管法院认定该关税整体违法,但并未发布普遍性禁令(universal stay),而是仅向本案中直接起诉的三家原告企业提供禁令救济(injunctive relief)。这意味着目前只有这三家企业可依法豁免缴纳该10%关税;其他进口商仍需照常缴税,除非后续诉讼扩大救济范围或司法部决定上诉。判决未披露三家企业名称,亦未说明其所属行业。
法律依据与程序背景
特朗普政府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作为关税依据,该条款允许总统在“存在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对所有进口商品加征最高15%、为期150天的临时关税。但法院审查发现,白宫提交的行政记录中未包含任何量化证据证明当时存在“严重损害威胁”,也未说明为何必须对全部进口商品统一加征10%,而非针对特定产品或国家采取差别化措施。判决书强调:“行政机关不能以模糊的宏观风险主张替代法定要件的具体事实支撑。”
行业影响:关税不确定性持续承压
该10%关税自2026年2月15日起生效,覆盖包括中国、欧盟、墨西哥、越南等在内的全球所有WTO成员方输美商品,涉及美国年进口额约$3.2万亿美元中的绝大部分。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2026年4月数据,该政策已导致美国进口商平均清关成本上升7.3%,部分消费品进口商报告订单交付周期延长12–18天。当前判决虽未立即终止关税,但已引发大量企业启动复议申请——截至5月6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收到相关申诉超1,420件,较上月增长210%。
历史参照与监管动向
这是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三年内第二次否决单边关税行动。2023年,该院曾裁定拜登政府对越南输美太阳能电池加征的25%反规避关税程序违法,最终促使财政部修订《反规避调查操作指南》。本次判决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尚未发表声明;但据《华尔街日报》5月6日报道,USTR正内部评估是否就本案提起上诉,时间节点不晚于2026年6月6日(判决后30日法定上诉期)。若不上诉,该10%关税将自判决生效日起对三家原告企业自动失效;若上诉,则关税维持效力直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终审裁决。
本文编译自海外媒体报道,由 SCI.AI 编辑团队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