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www.clearygottlieb.com报道,德国、法国及欧盟层面正加速落地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要求企业系统识别、预防、终止和报告其供应链中的人权侵害与环境损害风险。
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已生效
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LkSG)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员工超3000人的企业强制实施,2024年1月起扩展至员工超1000人的企业。该法要求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开展年度风险分析、与直接供应商签订合规承诺、设立内部申诉机制,并对违规行为承担行政罚款——最高可达企业前一年全球营收的2%。原文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中,德国联邦经济事务部已启动对至少17家大型跨国企业的合规审查程序。
法国《警戒义务法》持续强化执法
法国《警戒义务法》(Duty of Vigilance Law)自2017年施行,适用于在法营收超1亿欧元或全球员工超5000人的母公司。据原文报道,法国法院已在多个判例中认定企业因未履行供应链风险评估义务而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法国审计法院发布专项报告指出,仅约35%受规制企业提交的警戒计划符合法定完整性要求。
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全面铺开
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于2024年6月正式生效,分阶段实施:2024年10月起适用于员工超5000人且全球营收超15亿欧元的企业;2026年7月起覆盖员工超2500人且全球营收超4.5亿欧元的企业。原文明确指出,CSDDD首次将尽职调查义务延伸至间接供应商(即供应链二级及以下层级),并明确要求企业制定气候转型计划以符合《巴黎协定》目标。违反者可能面临成员国设定的罚款,上限为全球年营收的5%。
对中国供应链从业者的实际影响
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中心和欧盟最大贸易伙伴,大量出口企业已成为德、法及欧盟法规下的“直接供应商”。据原文报道,已有德国汽车零部件采购商要求其中国一级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认证的劳工权益与碳排放数据,并将合规表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行业语境显示,2023年欧盟海关已对来自中国的217批次纺织品、电子配件开展ESG合规抽查,其中12%因缺乏可验证的供应链追溯记录被暂缓清关——这一比例较2022年上升3.8个百分点(据欧盟委员会公开通报)。此外,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供应链协作日益紧密,但东盟国家尚未建立统一的ESG尽职调查互认机制,导致中资企业在区域多点布局时面临重复审计与标准不一的合规成本压力。
本文编译自海外媒体报道,由 SCI.AI 编辑团队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