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启动针对德国的《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贸易调查,以确定该国是否采用不公平定价政策与实践,致使美国消费者承担药品研发成本。
调查启动时间与法律依据
该贸易调查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正式启动,依据美国联邦公报发布的正式通知(Federal Register notice)。
核心指控:研发成本转嫁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审查德国相关措施是否导致美国承担全球创新药品研发与开发成本中不成比例的份额。通知明确指出:“美国消费者支付的品牌药价格约为德国消费者价格的 3.9 倍。”
因此,“更高的美国药价支撑并资助了创新制药企业的全球研发成本,从而不公平地将德国本应承担的合理份额转嫁给美国消费者。”
行业影响范围
此次调查聚焦于德国在药品采购、医保报销、价格谈判及参考定价机制中的具体操作。涉及主体包括德国联邦联合委员会(G-BA)、法定医疗保险基金(GKV)及药品价格监管机构(AMNOG 体系)。
据原文数据显示,德国自 2004 年起实施药品价格管制,2011 年引入 AMNOG 法案,要求新药上市后须通过疗效评估方可进入医保目录并获得定价资格;2023 年德国医保支出达 €850 亿(约合 920 亿美元),其中药品支出占比为 22%。
美方立场与后续程序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调查启动后 12 个月内完成初步评估,并可延长至 18 个月。若认定存在不公平行为,USTR 有权建议总统采取加征关税、限制进口或中止贸易优惠等救济措施。
根据《1974 年贸易法》第 301 条款,此类调查不需证明德国违反 WTO 义务,仅需确认其政策“不合理”或“歧视性”,且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即可启动制裁程序。
本文编译自海外媒体报道,由 SCI.AI 编辑团队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