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www.maheshwariandco.com报道,印度联邦内阁于2026年4月批准对《外国直接投资(FDI)政策》进行关键修订,首次明确允许来自中国、巴基斯坦、孟加拉国、不丹、尼泊尔、缅甸和阿富汗等陆地邻国(LBC)投资者的非控制性受益所有权比例上限提升至10%,且该类投资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前提下可适用自动审批路线。
核心修订内容
根据原文报道,本次政策调整包含三项实质性变化:
- 受益所有权测试层级明确化:受益所有权判定将统一适用于“投资者实体”层面,定义依据采纳《2005年防止洗钱规则》中被投资界广泛使用的标准;
- 10%非控制性LBC持股豁免自动路线:来自陆地邻国的投资者,若其在投资实体中不具控制权且受益所有权不超过10%,可在满足行业外资比例上限及准入条件前提下,通过自动审批路线进入印度市场;
- 关键制造领域审批时限刚性约束:针对资本货物、电子资本货物、电子元器件、多晶硅及硅锭-晶圆生产等指定制造业子领域,政府承诺对LBC相关投资提案在60天内完成审批决定。
背景与动因
原文数据显示,2020年4月发布的《新闻通告第3号》(PN3)曾全面收紧对陆地邻国投资的监管,要求所有源自上述七国或其受益所有人位于该等国家的投资,一律须经政府事先批准。此举虽旨在防范疫情期“机会主义收购”,但因未明确定义“受益所有权”,亦未设定审批时限,导致全球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基金在架构设计上面临显著不确定性,部分交易延宕甚至搁置。
合规与监督机制
为平衡开放与安全,修订后政策保留多项监管安排:投资方须确保多数股权及实际控制权持续由印度居民公民或由其拥有并控制的实体持有;同时,被投企业负有强制信息披露义务,须向印度工业与内部贸易促进部(DPIIT)报送与LBC受益所有人相关的全部必要信息。
行业语境补充
此次修订发生于印度加速推进“印度制造”(Make in India)与半导体产业本土化战略的关键阶段。据印度电子与信息技术部2025年公开数据,该国已批准10个晶圆厂及封装测试项目,总承诺投资超$230亿美元,其中多家承接方此前因PN3限制难以引入含LBC成分的国际产业基金。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对印直接投资存量约$28.7亿美元,主要集中在电子制造、光伏组件与新能源汽车供应链配套领域——本次政策松动有望缓解中资企业在印开展技术合作、合资建厂及本地化采购中的合规摩擦。对全球供应链从业者而言,这意味着涉及南亚区域制造布局的跨境投资结构设计、尽职调查重点及合规申报流程需同步更新,尤其需关注受益所有权穿透核查的颗粒度与时间节点管理。
本文编译自海外媒体报道,由 SCI.AI 编辑团队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