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挫败后的政策急转弯:从‘非法紧急关税’到‘史上首用’的122条款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3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未授权总统对全球多国商品单边征收大规模关税。这一判决直接否定了特朗普政府此前依据该法实施的10%‘全球进口关税’的法律基础,构成近十年来美国贸易行政权最重大的司法制衡事件。
然而仅24小时内,特朗普即宣布启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该条款自1974年立法以来从未被实际援引过。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CRS)数据,第122条允许总统在‘存在严重贸易失衡’前提下,对所有进口商品加征最高15%的临时关税,期限最长150天,且无需国会事前批准。此举并非法律妥协,而是精准的制度套利:以‘贸易失衡’替代‘国家安全’作为新法理支点,完成关税工具的‘合法化转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关税覆盖范围远超以往——不仅涵盖中国、越南、墨西哥等传统目标,更首次将加拿大、欧盟成员国及日本纳入统一税率框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初步测算显示,若15%税率全面实施,将影响美国约1.8万亿美元年度进口额,占其总进口比重达38%。
二、供应链重构进入‘双轨并行’新阶段:合规成本飙升与区域化加速
本次关税升级对全球供应链的冲击呈现结构性分层:一方面,基于《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针对中国)和第232条(钢铁铝、电动汽车等)的既有关税继续有效;另一方面,新增的122条款关税形成‘兜底式’覆盖,使企业无法再通过第三国转口规避——马来西亚、柬埔寨输美商品关税维持在19%的案例,正是美方强化‘原产地穿透审查’的明确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