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FreightWaves 报道,三星电子美国公司已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提交投诉,要求法国航运公司达飞(CMA CGM)赔偿至少 $186 million,指控其违反《航运法》第 41102(c)条,在‘门到门’运输服务中多次未履约并违规收费。
索赔金额与费用明细
三星在投诉中列明三项核心赔偿请求:约 $148 million 的争议滞港费、滞箱费、铁路堆存及相关费用;至少 $8.1 million 的内陆运输替代执行及中断缓解成本;以及约 $30 million 的判决前利息。此外,三星还主张法律费用等其他补偿,使其总索赔额可能超过 $186 million。
据原文报道,三星称其在 2020 年 1 月起依据‘门到门’提单委托达飞承运集装箱,并自当年年中起持续遭遇履约失败。该公司累计支付逾 121,000 笔滞港、滞箱及关联费用,其中包含超 26,000 笔滞港费和逾 94,000 笔滞箱类费用。
服务变更与单箱典型案例
三星指控达飞在未经同意情况下,将部分‘门到门’运输擅自变更为‘场站交货’(container-yard)安排,导致三星被迫自行组织内陆运输。原文数据显示,2021 年一票从韩国釜山经长滩港发往得克萨斯州科洛尼市的集装箱,在服务模式变更后产生约 $162,800 的铁路堆存费。
投诉指出,达飞还曾以货物扣留、财务冻结等手段强制催收争议账单,甚至扣押与争议无关的集装箱,阻碍其正常交付。三星强调,所有费用均源于达飞自身负责环节的延误,不在其可控范围内。
达飞否认违法并申请驳回
达飞在向 FMC 提交的答辩文件中否认全部指控,称争议源于新冠疫情带来的异常运营环境,且公司始终履行了合同义务与监管要求。该公司代表在发给 FreightWaves 的邮件中表示:“达飞质疑三星电子美国公司关于《航运法》违规的指控,并已向联邦海事委员会提交回应,请求驳回该投诉。”
该报道于 Oct. 8 更新,补充了达飞官方表态。文章同时注明,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达飞暂不就争议实质内容作进一步评论。
来源:FreightWaves
本文编译自海外媒体报道,由 SCI.AI 编辑团队整理发布。